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
1、接受委托后,应被告人要求,辩护律师可协助或代其书写上诉状。
2、二审辩护律师可阅卷、会见被告人、调查取证(同一审)。
3、依法向法院提出辩护意见,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。
审判阶段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
1、律师可以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、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,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委托,担任其诉讼代理人。
2、律师接受委托后,应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其他法律帮助。
3、代理律师在开庭前向法院了解案件是否公开审理,如果案件涉及被害人隐私,可以要求法院不公开审理。
4、代理律师告知被害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、员、公诉人,鉴定人员申请回避,并协助被害人行使此项。
5、在法庭审理过程中,代理律师依法指导、代理委托人行使诉讼。
6、在法庭审理过程中,代理律师与公诉人互相配合,依法行使控诉职能,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展开辩论。代理意见与公诉意见不一致的,从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出发,独立发表代理意见。
7、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的,代理律师可协助或代理委托人,在收到判决书后五日内,请求检察院抗诉。
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
(一) 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
律师可以接受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,担任其诉讼代理人。
1、代理律师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,确定被告人和管辖法院,调查、了解有关事实和证据,代写刑事起诉状。
2、自诉人同时要求民事赔偿的,代理律师可协助其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,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,具体的赔偿请求及计算依据。
3、法院对自诉案件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,律师可以代理自诉人向法院申请复议。
4、代理律师依法出席法庭审理帮助自诉人行使控诉权。
(二)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
律师可以接受自诉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辩护人。
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
律师可以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,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,在一审、二审程序中,担任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。
律师可以接受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,在一审、二审程序中,担任诉讼代理人
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,提供法律咨询、代理申诉、控告。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,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。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,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,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。
说服法官
说服是辩护律师的一项基本功。辩护业务是一种基本的诉讼业务,而诉讼的本质就是说服。一位优秀的刑辩律师可以成为一名*学者、教授。但一位学者、教授或法学*未必一定能成为一位好的刑辩律师。因为刑辩业务不是讲课和传授知识的,而是一种直接的对抗。刑辩律师出席法庭辩护的目的就是要说服审判的法官,而不是公诉人。公诉人是无法说服的,因为,他们坐在法庭时已事先设定你辩护人的观点是错误的。所以,刑辩律师不要把说服的对象搞错。否则只能是事倍功半。达不到辩护目的。 [1]
深挖证据
我们都知道,证据是诉讼,尤其是在刑事诉讼中,证据显得尤为重要。有些刑事案件证据更是成功辩护的关键。多年的刑事辩护实践证明,深挖证据,是许多刑事案件辩护成功的法宝。如何深挖证据,其实关键在于律师的阅卷工作。律师如果对现有的证据材料不认真审查和充分利用,完全寄希望于自身的调查取证,不但阻力重重,而且具有较大的风险。侦查机关通过强大的国家机器取得的证据材料,如果能为律师所用,在法庭审理中,往往可以出其不意,一剑封喉,获得的辩护效果。